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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与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签订港口污染防治立法协议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20-07-27
近日,经省生态环境厅批准,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与我校签订协议,委托我校牵头研究制定《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这是我校第一次牵头承担省级环境立法研究任务。
 
7月22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我校组织召开了项目开题研讨会,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郭电光、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马学军、学校党委副书记孙京敏和环境科学系主任王政等参加了会议。郭电光处长介绍了立法项目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强调随着海洋运输市场与港口的迅速发展,港口船舶也产生了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提高港口污染治理法治化水平已经迫在眉睫。项目组组长、环境科学系主任王政介绍了项目团队的基本情况,重点分析了《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框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了初步安排。
 
学校党委副书记孙京敏指出,我省正处在蓝色海洋经济发展的新时期,作为连接陆地与海洋的通道,港口承担着重要职责,但港口环境问题已愈来愈突出,如何防治港口环境污染已成为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他要求项目组群策群力,按照既定的研究方案,高质量完成《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为河北省海洋经济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贡献环院力量,同时也为我校开拓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研究和相关学科建设奠定基础。
 
7月23日-25日,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副主任马学军和我校项目组一起在秦皇岛市有关单位进行了立法调研和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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