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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2025年研究生调剂政策

时间:2025-03-06

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我校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将要求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复试阶段和入学报到时由相关学院再次审查考生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组织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复试前我校将在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


3.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笔试科目;


7.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按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三)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s://yjsc.gsupl.edu.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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