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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5-10-29

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精神,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2026年,我校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三个硕士专业学位点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80人,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及录取时学校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进行调整。

二、学制

全日制研究生,采取脱产在校学习形式,学制3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研究生处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五)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六)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七)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八)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复试。

    (九)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五、初试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0日14:00—17:00,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我校公布。

六、复试及录取

我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具体要求见我校随后公布的《陇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

1.我校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各招生学科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至少为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

4.复试加试

(1)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即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3)加试方式为笔试,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调剂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陇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规范开展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三)录取

1.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合格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综合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八、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家庭经济困难临时补助等,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

奖助类别

奖励标准

说明

国家奖学金

20000 元/生

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

国家助学金

6000 元/年·生

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学业奖学金

一等8000 元/生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二等5000 元/生

三等3000 元/生

九、学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规定学制时间分年度收取。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十、其他

(一)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后续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s://www.ldxy.edu.cn/yjsc,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生学院联系咨询。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38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

邮政编码:745000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34-8656781 董老师

E-mail:yjsc@ldxy.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ldxy.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s://www.ldxy.edu.cn/yjsc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石油化工学院

刘老师17749293975

办公电话:18298858939

邮箱:724542385@qq.com

学院网站https://www.ldxy.edu.cn/hxhgxy

土木工程学院

杨老师15009341099

办公电话:18298858921

邮箱:ldxytmgcxy2024@163.com

学院网站https://www.ldxy.edu.cn/tmgcxy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张老师19119918818

办公电话:0934-8651834

邮箱:156094500@qq.com

学院网站https://www.ldxy.edu.cn/nlkjxy

                                                   陇东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二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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