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为做好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生源信息等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调剂时间

  2026 年 4 月 8 日 -4 月 28 日

  二、调剂条件

  本学院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招收调剂考生,具体条件如下:

  1. 初试成绩须满足“调出专业” A 区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我校“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经研究,本学位点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范围包括:( 1 )管理学类(代码: 12 )下属的所有一级学科;( 2 )经济学类(代码: 02 )下属的所有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 3 ) 理学类(代码: 07 )下属的一级学科数学( 0701 )和统计学( 0714 );( 4 )农学类(代码: 09 )下属的二级专业方向农村发展( 095138 )与农业管理( 095137 )。

  3. 根据我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位点人才培养要求,在符合上述专业范围和初试成绩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表 1 排序优先接受排序靠前的考生进入复试。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表 1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位点接受调剂专业范围及科目要求

排序

接受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初试科目要求

1

管理学类下属一级学科

初试科目包含数学

2

经济学类下属一级学科

初试科目包含数学

3

数学( 0701 )、统计学( 0714 )

不作要求

4

经济学类下属专业学位类别

不作要求

5

管理学类下属一级学科

不作要求

6

农村发展( 095138 )、农业管理( 095137 )

不作要求

  4 .调剂条件未尽事宜按教育部《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 “ 第八章 调剂 ” 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程序

  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系统”)进行。

  1. 本学院在系统上发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可接收的调剂人数,每次系统开放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

  2. 考生进入系统填写所需信息;

  3. 本学院在系统关闭后审核申请人条件,对符合条件者发出复试通知;

  4. 考生在规定的 4 小时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通知,超过确认时间不进行操作的考生取消相应资格;

  5.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加复试,沟通信息则可通过本学院招生联系工作群( QQ 群号: 521238701 );

  6. 本学院按照五邑大学以及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细则组织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处通过系统对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7. 考生在规定的 4 小时内在系统中对“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

  8. 调剂复试结束后,学院在网站公示考生复试成绩。

  四、录取办法

  参见《五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之“八、录取工作”、《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之“六、录取办法”。

  五、保障和监督

  1.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调剂工作细则、调剂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信息把关和解释工作。

  2. 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调剂复试巡视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调剂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工作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 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调剂工作。

  4. 联系方式: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 :0750-3299331,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工作群 : 521238701 ( QQ ),

  经济管理学院纪检委员电话: 0750-3299915 ,

  学校研究生处招生电话: 0750-3296951 ,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 0750-3296291 。

本细则由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 :0750-3299331, 学校研究生处招生电话: 0750-3296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