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确保学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3年上半年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工作,学位信息报送等有关材料的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与资格审查(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1. 学生提出学位申请,并填写《绵阳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附件1)相关内容;
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成绩、学位论文(设计)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汇总学生申请书后报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简称学研处,下同)研究生培养科(知行楼602)。
二、学位论文提交与检测(2023年4月5日前提交,4月10日前完成)
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后,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所有材料;导师对论文材料进行检查后将研究生的论文提交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学院检查材料是否完备;然后将符合要求的论文和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汇总提交给学研处。学研处组织对每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向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研究生返回论文检测结果。材料和有关要求如下:
1.《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附件2);
2.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绪论、正文、结论)的word电子版(以“学院-专业-学号-姓名”格式命名),内容须与拟送审的学位论文纸质版相同;
3. 学研处委托《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论文检测报告须经导师、学研处审核,确认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在《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评审申请表》(附件3)中签署意见。具体实施办法暂见《绵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绵师院学研字〔2015〕3号)。
三、学位论文的预答辩与修改(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论文预答辩。答辩后,研究生根据预答辩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 并与2023年4月29日前提交给研究生培养学院,各学院汇总提交给学研处。
四、学位论文评阅(2023年5月5日前完成)
经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论文,其送审评阅由学研处负责实施。材料和有关要求如下:
1. 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的论文进行评阅,填写《绵阳师范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附件4)。
2. 安排学位论文送审。研究生应提交两本论文送2位专家评审。
3.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一律实行盲审。盲审按照《绵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试行)》(绵师院学研字〔2016〕2号)进行。
五、学位论文答辩(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
1. 学位论文答辩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学位论文通过评阅阶段后,成立答辩委员会,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研究生填写“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5)于答辩前3天报送学研处审批,学研处批准后,下达《答辩通知书》,研究生凭《答辩通知书》进行论文答辩。
2. 各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时应至少提前1天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张贴海报和公开答辩题目、时间、地点、硕士生姓名、指导教师等内容。
3. 根据《绵阳师范学院环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细则(试行)》(绵师院发〔2013〕28号)答辩委员会应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中须有二名行业(企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在答辩前属于秘密,请按规定进行保密措施。
学位申请者本人不得参与答辩的组织、接待的相关工作。
4. 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一名。答辩秘书应由熟悉本专业、工作认真负责的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验的人员担任, 其职责是完成答辩记录和答辩会议的其它有关工作。
六、学位授予材料的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1周完成)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申请人必须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后正式定稿。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1周,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研处。
1.绵阳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申请书(汇总后交学研处);
2.登陆学研处网站下载学位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各项学位信息,并打印一份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学位信息登记表(汇总后交学研处);
3.定稿后的纸质学位论文4本,并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的电子稿。
4.需要装入档案的培养过程材料: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1份;
(2)“中期考核表” 1份;
(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专业实践计划表、中期考核表和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各1份;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1份;
(5)“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1份;
(6)“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2份;
特此通知。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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