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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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学院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更新)

  根据《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为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程序,提升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组织管理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统筹协调各招生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作,研究决策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急处置和调度调剂复试录取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等。招生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等,组织开展调剂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并对调剂复试录取全过程和结果负责。研究生处负责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及政策咨询等,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校保卫、后勤等部门协同做好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调剂基本要求

  考生申请调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宿州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要求。

  2. 初试成绩要求:考生初试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含加分)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 A 类考生要求。并满足我校自行划定的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

  3. 专业要求: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含加分)等要求,须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等学术要求的,须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相关要求详见研究生网站或各招生二级学院网站。

  4. 考生须在接到学校调剂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5. 符合《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的考生调剂的其他相关条件。  

  6. 调剂到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专业的考生未考数学科目者须加试数学(学校自命题)。

  三、遴选原则与规则

  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制定调剂考生遴选规则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 公平公正: 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领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2. 择优遴选: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严格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对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各招生二级学院可结合学科特色,综合考虑初试成绩、本科阶段知识结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

  四、调剂工作程序

  我校接收考生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考生调剂申请。

  1. 计划发布: 我校根据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调剂信息。

  2. 考生申请: 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开放时间: 2026 年 3 月 27 日

  正式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 2026 年 4 月 8 日

  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调剂复试通知。

  3. 锁定与遴选: 根据调剂系统设定的开通时间,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截止时间视专业调剂情况而定。考生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锁定期间,各招生二级学院下载考生数据,依据遴选规则择优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 发送复试通知: 通过调剂系统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

  5. 组织复试: 调剂复试方式、内容及要求参照《宿州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各招生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6. 待录取确认: 学校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确认后,即被视为完成调剂录取,不得更改。

  7. 体检: 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工作按《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咨询与监督

  1. 信息发布: 所有调剂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为准。

  2. 咨询渠道: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0557-2875826 ,邮箱: szxyyjsc@163.com

  各招生二级学院联系方式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各招生二级学院网站。

  3. 监督举报: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调剂工作全程监督,受理考生投诉。

  监督电话: 0557-2871685

  电子邮箱: xfjb@ahszu.edu.cn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宿州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2. 如遇国家或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3. 各招生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及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审核备案后公布实施。

 

宿州学院

2026 年 4 月 13 日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57-2875826